招聘对象和条件
1. 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2.温州户籍或温州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至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具有幼儿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报考对象若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5.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的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荣誉;
(2)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担任班级正班长,班级及以上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团委或学生组织正、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22学年下学期期末);
(4)个人专业特长获得校级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一次或以上。
提示:本问卷奖品由问卷主办方提供,问卷星不负责监督奖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奖品发放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