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敏(激痛点)天灸连锁门诊共享人员协议及信息上报系统

压敏(激痛点)天灸连锁门诊共享人员协议

1、您是以合伙人身份参与总部压敏(激痛点)天灸门诊连锁项目共享的,总部与你的合作是分佣制,而非员工身份。

2、您参与的共享身份是与总部合作,而非您登记的医疗机构合作,您被编制的身份只是以总部连锁的其中一个医疗机构,而不是与医疗机构合伙。

3、您以共享人员身份引流的患者可以到加盟总部的任何一个医疗机构就诊,您的分佣利益不受损害。

4、您的分佣比例待遇或酌情按照总部的政策文件调整。

5、您在参与共享期间,每季度直接引流患者量不应低于1名,且耗材总用量不低于20贴耗材使用量。每季度低于此条款规定,连续扣去三个月分佣,连续三个季度完不成此条款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合作。

       注意:最终解释权归总部所有!适用合作期限为三个月,合作期限结束,优先续签;连续三个月未引流患者,视为自动放弃合作,共享分佣不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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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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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的性别
3.
您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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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您的手机号码
5.
您的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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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您的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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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行账号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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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您的共享身份所属医疗机构
豫G-AA(牧野区肌筋堂中医诊所))
豫G-AB(红旗区优德诊所)
豫G-AC(红旗区厚仁堂中医馆)
豫G-AD(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红十字卫生站)
豫G-AE(红旗区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豫G-AF(凤泉区大块镇北庄村卫生室)
豫G-AG(卫滨区夏氏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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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您在医疗机构的共享身份编号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10.
共享人员银行账号照片上传
点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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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您是否同意共享人员协议
同意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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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请您签名
请在以下矩形区域内绘制
清空撤销橡皮擦确定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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