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访者:
您好!
以下是关于建立心理咨询关系将涉及的一些基本知识,请您仔细阅读。
一、自愿原则
来访者主动寻求心理咨询师的专业帮助,在与咨询师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咨访关系。双方都具有组成和解除关系的自由和权利。一旦发现咨访关系不匹配,或在咨询期间对来访者已经没有任何帮助,双方都有权力协商解除咨访关系。
二、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中所涉及来访者个人隐私及相关资料,都将受到严密保护,未经来访者允许,不会在任何场合公开。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会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会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住址等。
三、保密例外原则
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等且可能危及他人时;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如果咨询师或来访者需要录像或录音,在咨询开始前需征求彼此的意见。未经咨询师同意,工作室无权将其私人信息告知来访者。
四、咨询时长及收费
咨询时间有严格设定,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务必守时。预约时间即为咨询开始时间,来访者迟到10分钟以上开始计费,并准时结束。咨询师迟到需顺延时长,保证咨询的完整性。心理咨询的定期会谈时间:个体治疗通常为50-60分钟/节,伴侣治疗/家庭治疗通常为75-90分钟/节。间隔时间及频率根据心理问题性质及个人需要而定。首次咨询时长一般为1.5小时,会按单节时长计算收费。
五、咨询时间调整事宜
来访者若取消预约,请提前24小时通知,否则将继续收取您当次的咨询费。咨询师若因特殊情况临时取消预约,需提前告知来访者,双方协商调整时间,已付费预约,未提前24小时告知将提供免费咨询一节。
六、无法提供药物指导
心理咨询师不等同于执业医生,咨询师为您提供的是心理咨询服务。如果来访者需要服用药物,请咨询相关的专业医生。心理咨询师不会对来访者的药物方面问题提供任何指导。来访者应将就医情况如实告知咨询师,因隐瞒造成的任何问题,责任由来访者和家属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