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学生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加强自我管理,本人在校外实习实践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纪。
二、严格按照统一安排行事,包括来往车次、住宿、餐饮、实习实践活动等。
三、外出参会期间必须提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不能参会。
四、统一行动,随时与团队联系人保持联系;不擅自外出游玩;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营运执照车辆船只;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遇事冷静,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失盗;不许参加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五、外出实习实践之事需如实报告学院辅导员、导师及家长,并保持与辅导员、导师和家长的联系。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一切有关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生签字前需告知家长并获得家长同意。签字后的承诺书学生和招生就业处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