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贝《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调查表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向中国境内进口新化学物质之前,必须对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进行新化学物质的申报。
      企业被查出生产或进口不在《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环境保护部将对其处以高额罚款,并公告其违规行为,记载不良记录。
      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21日发布了增补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工作的通知,此次增补是一个省时、省力、省钱的绝好机会。
      符合要求的广大客户朋友请尽快收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间即将截止!
      增补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可证明该化学物质在2003年10月15日前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或者进口的经销发票、进出口报关单、行业统计材料、化工年鉴、管理部门印发的文件、公开出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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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提供相关化学物质在2003年10月15日前的经销发票、进出口报关单、化工年鉴、或其他能证明该化学物质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或者进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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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能请填写材料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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