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鹏城校友会会员申请系统


坚持自愿原则;凡拥护本会章程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友,在深圳工作或居住的,经与本会取得联系,缴纳会费,填写登记表,经秘书部审核通过,即成为本会会员。
凡属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友
(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各个时期的本科、培训班和进修班学员;
(二)曾在母校任教、任职人员;
(三)母校聘请的兼职教授及其他人员。
坚持自愿原则;凡拥护本会章程的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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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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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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