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举报未备案房地产“黑中介”的通知

各会员:

      住建部等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均明确规定中介机构、地铺应当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方可开展经纪业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确保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落实,维护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形象,即日起我会开展举报未备案房地产“黑中介”专项活动,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举报活动,以实际行动净化行业发展环境。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报对象

  1.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中介机构、私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小区物业;

  2.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地铺。

二、举报方式

      1.网站在线举报:http://www.szfzx.org/

      2.手机端扫描二维码举报:


扫码举报未备案房地产“黑中介”

      3.电话举报热线:83545354-611

      4.QQ群举报:80851961(单位会员交流群)、131716432(个人会员交流群)

二、举报要求

      请举报人务必提供违规机构或地铺的详细名称、地址,如可提供照片更佳。我会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被举报“黑中介”,我会将统一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查处。

      为配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会将长期接受举报。欢迎行业内外积极参与,共同整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风纪。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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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中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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